此次发布的变更内容如下:
1.A4-1#楼在建筑轮廓不做改动的前提下,地上建筑层数由40层变更为38层。建筑高度由150.90米变更为150.65米。地上建筑面积由56578㎡变更为53955.64㎡。(补充:总高度由160.9米变更为160.55米)
2.A4-1#楼南北立面共四个空调位位置优化。
3.A4-3#楼在建筑轮廓不做改动的前提下,层高、层数、建筑高度及平面布局调整。其地上层数由4层变更为6层,地上建筑面积由3073㎡变更为7033.60㎡,建筑高度由18.40米变更为23.90米。
4.地下车库局部范围内的地下商业变更为机动车库。地下商业建筑面积由原3180㎡变更为2379.75㎡。地下车库机动车停车位由316个变更为330个。
5.A4地块总建筑面积由87757㎡变更为89102.5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由66635㎡变更为67980.57㎡,地下建筑轮廓及地下建筑面积不变。
总体上来讲,本次调整对建筑形象没有过多改变,比较明显的是A4-1#楼(即超高层主楼)层数减少,但建筑高度变化不大,意味着部分楼层的层高会有相应增加(比如部分标准层层高从3.5米增加到了3.8米)。至于网上流传的主楼将由公寓改为办公,本次公示并未直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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