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获悉,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因编制、提供虚假的报表、资料;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将保险产品收益率与其他金融产品收益率等进行片面比较,受到警告并处罚款22万元。
时任平安人寿枣庄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宋雷,因为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编制、提供虚假的报表、资料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时任平安人寿枣庄公司枣庄市滕州支公司经理张航,因为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将保险产品收益率与其他金融产品收益率等进行片面比较等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时任平安人寿枣庄公司销售培训部副经理、销售推动室主任曹猛,因为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编制、提供虚假的报表、资料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时任平安人寿枣庄公司薛城营销服务部负责人宋艳,因为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将保险产品收益率与其他金融产品收益率等进行片面比较等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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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孙来彬 | 责编:李金珊 | 审核 :冯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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