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直生态环境系统从三个方面积极贯彻落实。全面深入“宣”。伊犁州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将会议安排部署转化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强大力量,以改革精神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美丽伊犁。
精心组织“学”。该局把学习好贯彻好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局党组、各县(市)分局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做到原原本本学习、认认真真研究、扎扎实实调研。同时,采取召开宣讲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深刻领会和把握会议要求,切实推动会议精神在全体环保干部中入脑入心入魂,推进伊犁州生态环境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落细落实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干部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美丽伊犁建设的生动实践,不断推动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走深走实。
全面对标“谋”。该局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对表会议安排部署,锚定年初确定的重点任务,细化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改革目标任务举措,建立统筹、协调、督促机制,及时梳理典型案例、亮点工作及成功经验,全面排查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指导、定期督查,确保改革任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同时,通过积极推进“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建设,找准基层党组织服务改革发展、凝聚党员职工的着力点,持续推动基层党建活动方式创新,建立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的制度机制,推动党建优势为发展优势,党建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党建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果。一是持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有序组织实施涉及优化调整产业、能源、交通结构,完善联动机制、强化监测执法力度等一系列污染治理措施,成立自治州和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大气污染防治协调调度领导小组,统筹兵地大气污染防治调度工作,组织相关县市建立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推进伊犁州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伊宁市优良天数比例上升至86.6%,PM2.5下降至38微克/立方米。二是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开展好水环境分区管控、饮用水水源保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等重点工作,州直7条重点监测河流14个监测断面、2座监测湖库水质监测断面和14个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三是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深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全面排查农用地土壤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风险得到有力管控,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四是实施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落实好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严格审查项目选址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伊犁州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发布至今,已完成350余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五是抓好《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试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伊犁河谷兵地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等制度落实,不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强化与兵团第四师、七师对伊犁河谷重点区域及奎屯市周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开展联合帮扶执法检查,形成区域协同、兵地联动的执法新格局。同时,积极开展“非现场”检查执法应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不断完善伊犁州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执法监管体系,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严格制度和严密法治保障。六是进一步深入推进州直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地,为建设美丽伊犁提供坚实体制保障。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局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以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决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持续改善伊犁生态环境质量和建设美丽伊犁贡献力量。(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调研员、机关党委书记 于卫华)
编辑丨艾孜扎 汪 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