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做到为人师表。4.年龄要求:35(含)周岁以下(1988年11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1983年11月及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11月及以后出生)。5.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其中体育教练员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6.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证书。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9.所有岗位应聘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并服从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5)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6)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伊春市辖区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及教育系统在编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