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 关于有奖征集涉森林及野生动植物犯罪线索的通告

民生   2024-11-07 16:19   山东  


聊城市公安局

关于有奖征集涉森林及野生动植物

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对涉森林及野生动植物犯罪高压震慑态势,进一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扎实有效开展“昆仑行动2024”、“清风行动2024”等专项行动,全力维护全市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坚决严厉打击涉林木、林地及野生动植物犯罪行为,共同营造和谐美丽的生态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森林及野生动植物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形成全民参与、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一、举报范围:
(1)盗伐、滥伐林木的;
(2)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的;
(3)盗窃、盗挖、故意毁坏林木的;
(4)危害重点保护植物的;
(5)非法占用林地的;
(6)使用枪支、鸟网、电网、铁夹、投毒、电子诱捕等方式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
(7)非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8)利用淘宝、微信、QQ、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非法收购、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9)在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和候鸟迁飞通道等重点区域,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
(10)非法狩猎的或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的,特别是使用犬猎、地弓、猎夹、电击、网捕等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非法狩猎野兔、野鸡等野生动物的;
(11)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涉及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110、0635—7179755
举报邮箱:
1062066451@qq.com
举报信邮寄地址:聊城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
邮编:252000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17606350209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踊跃举报,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协助公安机关直接破案的将给予5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涉森林及野生动植物犯罪行为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聊城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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