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消防救援局
2024年政府专职消防员及船艇技术人员
为满足巫山县消防救援工作的需要,县消防救援局委托巫山县巫峡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至我局所属龙潭沟水陆消防救援站工作,主要担负巫山县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现将招录简章公告如下: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经面试、体能素质测试、体检和政审等相关程序组织招聘。
专职消防队员6人。(专职战斗员5名,船舶技术人才(轮机长)1名)
此次招录的专职消防队员由县消防救援局统一培训后派驻龙潭沟水陆消防救援站队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社会救助等消防工作。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身高1.65米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不适于消防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2、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非正常大额债务,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符合政治审查标准;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并服从统筹分配的工作地点;
4、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灭火救援员岗位招录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28周岁的男性;
2、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三)车辆驾驶员岗位招录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有2年以上实际驾驶A1、A2或B2车辆经验;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男性;
3、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四)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及有关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招录条件可适当放宽。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被刑事立案正在接受调查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被列为信访重点人员的;
3、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少年管教、吸毒史或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4、政治态度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相违背的;
5、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或被国家机关、军队、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军籍)或辞退(除名)的;
6、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7、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12月13日止。
(二)报名地点:巫山县巫峡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地址:巫山县高塘街道文体广场公厕附属楼
报名咨询电话:15523336681(卢老师)/15823887182(雷老师)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驾驶员)、毕业证、户口簿、征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还需持复员退伍军人证)近期彩色一寸证件照3张(红底),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四)其他要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的,需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报考人员已经修完相应学历全部科目且成绩合格,毕业证正在办理中的,需要由其学校出具学历证明(加盖公章)。
体能测试项目共三项:3000米跑、3分钟俯卧撑、100米跑。
从参加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确定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时,若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层次也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国家征兵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由县消防救援局负责组织,费用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由县消防救援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由县消防救援局组织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与巫山县巫峡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发基本工资2500元)。
(二)聘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集中24小时值班备勤,正式上岗后每月轮流休息8天,试用期间享受基本工资,转正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专职消防员月收入不低于4000元(含五险一金)。
经批准录用的专职消防员,优先推荐参加重庆市消防员统招考试,考试合格录用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对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可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提升为指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