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5.55亿的原公安厅长,为何受审时还敢大摇大摆地走进法庭?

文摘   社会   2024-10-28 12:04   安徽  

2024年10月14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辽宁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党委书记、厅长王大伟的受贿案。这起案件不仅因为其巨额的受贿金额引人关注,更因为王大伟在庭审中的表现,让人 大跌眼镜。

王大伟,一个在辽宁官场以“王大胆”著称的人物,曾任辽宁省公安厅长近十年之久。他穿着崭新笔挺的夹克衫外套,里面是纯白的衬衫,标准的干部装束,昂首阔步走向审判庭,仿佛是一位大领导在视察基层工作,而非一个即将接受法律审判的贪官。这样的场景,与公众熟悉的那些穿着黄色看守所马甲、在警察牵引下出庭受审的贪官截然不同。

在庭审现场,王大伟表现得镇定自若,面不改色,甚至还流露出一丝轻蔑和傲气。这与绝大多数受审官员神情沮丧、面容憔悴、后悔万分的表现形成了鲜明对比。他的这种“另类”表现,无疑让人们对他的心理状态和背后的故事产生了更多的猜测和好奇。

王大伟的腐败行为始于2007年,他时任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从那时起,他的贪欲便如脱缰的野马,一发不可收拾。经过清算,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55亿余元。这个数字,对于普通人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而他收受的贿赂中,近一半来自辽宁忠旺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刘忠田。

刘忠田为何如此大方地巴结王大伟?原因并不复杂。2017年,辽宁忠旺集团涉嫌骗汇的一名副总被公安拘捕。刘忠田担心继续查下去会牵连自己,于是通过“中间人”请托王大伟能够从轻处理 ,并停止深入调查。王大伟很快满足了刘忠田的要求,从轻处理了这一案件。刘忠田也“知恩图报”,按照“规矩”给王大伟送去了巨额的感谢费。

这就是“资本的力量”在官场中的扭曲体现。企业为了自身利益,不惜用金钱开道,腐蚀官员;而官员则为了私欲,置国家法律和人民利益于不顾,为企业大开绿灯。这种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更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王大伟的履历相当不简单,他能在企业和国家机关之间、在“上面”和“下面”之间来去自如。王大伟并非政法系统出身,1990年进入国家林业投资公司,两年后进入国务院经贸办。2001年6月起,他下到地方挂职任哈尔滨市副市长。2003年不走了,正式赴任。之后一路市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副厅长、厅长,副市长、公安厅厅长。这样的跨领域调动,对于一般人来说绝对是无法想象的事情。然而,王大伟却做到了。王大伟这一连串的跨领域调动,要说没有赏识他的伯乐帮助,我反正是不信的。这些“伯乐”们或许是出于某种目的,或许是出于对王大伟的欣赏和信任,才在关键时刻为他提供了帮助和支持。然而,他们的这种行为却为王大伟的腐败行为提供了便利和条件。

王大伟的腐败行为持续了15年之久,平均每年受贿3700万元,平均每天受贿10万元。这样的数字让人触目惊心。他的贪欲和贪婪不仅让他自己陷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更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伤害。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