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报后
陵水警方立即开展侦查工作
办案民警对案发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经反复排查、比对
发现多起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指向同一人
此人在街上四处寻找作案目标
看到未上锁、未拔钥匙的电动车
就假装坐上去休息
确认车主不在现场时
直接“顺手牵羊”将车盗走
案件回顾 1
10月27日,被害人郑先生驾驶电动车来到陵水县建设路某店时,顺手将电动车停放在路边,期间电动车钥匙未拔出,此时犯罪嫌疑人揭某某也来到此处,发现被害人电动车上插着钥匙,于是心生贪念,见四下无人便将电动车盗走。
案件回顾 2
11月02日,揭某某分别在陵水县架场田路某店和花园路某酒店旁,发现一辆白色电动车和一辆绿色电动车未拔车钥匙,揭某某再次趁车主不注意时分别于上午和下午将两辆电动车盗走。
案件回顾 3
11月6日,揭某某分别在花园路某店附近和陵文路某工地处,发现一辆黑色电动车和一辆红色电动车未拔车钥匙,揭某某以同样的手法在不同的时间段分别将两辆车盗走。
案件回顾 4
11月8日,揭某某在滨河南二横路某机车店对面时,发现一辆红色电动未拔车钥匙,揭某某顺手将车盗走。
目前
犯罪嫌疑人揭某某
因涉嫌盗窃罪已被
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