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至11月,贺兰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涉劳动争议、农民工劳务费等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案件597件,结案501件,较去年同期增长5.92%,其中调解结案151件,撤诉结案61件,维护了659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涉案总标的达2246.92万余元。
近年来,贺兰法院运用诉前促联调、诉中促高效、诉后促履行,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院+”联动诉前调解,让劳动者维权更加便捷、高效。
今年5月,贺兰法院德胜法庭接待了姜某、张某、徐某3名当事人。3人离职后被拖欠的近4万元工资一直追讨无果。其中,除徐某持有欠条外,张某、姜某均无书面证据。
法官运用多元纠纷化解联动机制,在诉前联合贺兰县检察院、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开展联合调解,对企业负责人释法说理,同时也考虑企业的实际困难,最终,当事各方对劳务费的确认以及履行期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畅通维权渠道,兜牢民生底线,贺兰法院在审理中启动农民工欠薪纠纷诉讼“绿色通道”,审理结束后及时敦促履行。
2016年,陈某、张某、胡某3人在孙某承包的某工地工作,口头约定了劳务费。工程结束后,孙某仅向3人支付部分劳务费,剩余近20万元一直拖欠未付。
年近七旬的陈某带着张某、胡某开始了长达8年的讨薪之路,2023年12月春节前,贺兰法院农民工欠薪纠纷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快速受理了这3起案件。案件办理过程并不顺利,证据意识欠缺、举证困难是农民工讨薪常常面临的困境。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办案法官主动找到工程发包方调取施工资料,实地查看施工现场,通过电话联系、走访陈某等3人的工友,结合通话记录等证据反复推敲、综合研判,最终认定欠付劳务费数额,依法判决孙某作为实际用工人承担支付劳务费的责任,某房地产公司因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个人而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经过快立快审,一个月内审理完毕,经二审维持原判,法官督促履行到位。
“群众来法院诉讼,不只是为了一纸判决。不能及时高效地兑现胜诉权益,会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感受。”贺兰法院始终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审判执行工作之中。
马某、孙某受雇于周某在某超市工作,工资系口头约定,未签订书面合同。超市因经营不善倒闭,欠付2人近万元工资。诉至贺兰法院后,由于始终无法与超市经营者周某取得联系,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判决周某向马某和孙某支付相应劳务费。从程序上来说,案件已经审结,但审判法官考虑到周某消极应诉、怠于履行的实际情况,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依职权对周某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果然,账户被冻结的周某主动联系了法官,表示愿意支付欠付的劳务费,但需要一些时间筹资。法官在询问马某、孙某意见后,引导双方当事人就分期履行达成了一致意见。随后在每期付款履行期限届满前,法官均会督促提醒周某如约履行义务,两个月后,马某和孙某结束了近一年半的讨薪之路。
贺兰法院依法开展财产保全,及时督促履行。1月至11月,维护劳动者权益案件中保全到位金额401.08万余元,法官督促履行169件,到位金额379.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