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简介: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中国日报社新媒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月25日
北京
招聘岗位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日报社新媒体中心是中央主要宣传文化单位中国日报社的所属事业单位,作为国家英文日报探索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重要阵地,负责研发制作移动化、社交化、视频化、智能化全媒体产品,运营中国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快手、B站、脸书、推特、优兔、播客、Instagram、Tiktok等新媒体终端账号,全媒体用户总数超过3.7亿,广泛覆盖全球受众。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热爱党的新闻事业,恪守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热爱国际传播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报名应聘人员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方式和时间登录中国日报新媒体中心招聘门户(https://chinadailynewmedia.zhiye.com)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申报职位。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12月25日。
(二)资格审查
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应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在门户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测试及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通过短信及邮件方式通知候选人。笔试结束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以邮件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通过短信及邮件方式通知。如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或非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将以短信、邮件形式通知面试者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人选名单将在门户网站公布。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体检,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2.考察。采取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等方法进行。考察对象在中国日报社及社属单位有亲属关系的,需主动报告。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新招录人员与中国日报社新媒体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门户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应聘人员如自愿放弃面试及后续聘用资格的,请作书面声明进行确认。
3.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电话:010-64996151
监督举报电话:010-64995976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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