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必“拘”!河湟公安分局查处两起殴打他人案

文摘   2024-11-24 19:49   青海  

为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河湟公安分局以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为切入点,严厉打击殴打他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三类案件”,依法查处两起殴打他人案件。

案 件 一

近日,河湟公安分局执法办案队接到王某报警称:其在自己商铺门口被隔壁商铺老板李某推到。请求民警前往处置。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了解,王某将自己的三轮摩托车停放在自己商铺门口,隔壁商铺老板李某称三轮摩托车挡住了自己商铺的路,因此双方发生口角并相互殴打。经询问,双方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分别给予王某、李某行政拘留5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案 件 二

11月17日,河湟公安分局执法办案队接到江某报警称“其在快递站门口被人殴打,请求出警”。经初步了解,双方冲突是因江某驾车经过快递站门口时,有一辆车正好挡住了他的去路,江某长按喇叭无人挪车,随后便进入店内询问店主林某,但林某语气强硬并殴打江某。经查,林某对自己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林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河湟公安提醒广大群众,打架的起因一般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不给对方一点教训怎显“英雄本色”?然而冲动是魔鬼,打架不可为!轻则行政拘留重则刑事犯罪。切勿因一时冲动而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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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河湟大防区执法办案队  赵学婷
审核:徐卫东
签发:韩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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