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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规定,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罚款100元,记2分。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2013年下发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认定及处理指导意见(一)》明确规定,驾驶人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有通过手持方式操作移动电话通话或者收发短信、观看手机视频、操作手机软件等情形的,认定为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
开车打手机,驾驶人精力会分散,一旦遇到紧急或突发情况,会大大削弱驾驶人的应变能力和反应时间,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驾驶人使用无需手持的车载电话、手机耳机或者免提功能进行通话且不影响安全的,不认定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也就是说,用蓝牙而不是通过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不在抓拍范围内。
但即便不用手持电话,通话过程仍会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所以最好是养成开车不打电话的良好驾驶习惯。
不只是开车玩手机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还有其他的交通违法行为
统!统!抓!拍!
任何电话都可以晚点再接
任何信息都可以晚点再回
任何事情都比不上生命的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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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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