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小细胞肺癌 (NSCLC) 是全球发病率和死亡率最高的癌症之一。根据全球癌症统计数据,2020年全球约有200万例新发肺癌病例和180万例死亡。尽管近年来免疫治疗等新型疗法取得了显著进展,但无驱动基因突变晚期NSCLC患者的预后仍然较差。且在缺乏治疗反应预测因素的情况下,评估抗癌系统治疗的风险-获益平衡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早期姑息治疗(PC)已明确证实其临床获益。多项随机研究表明,PC团队干预可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减轻症状强度和抑郁症状,并提高家属和照护者的生活质量。美国临床肿瘤学会 (ASCO) 指南推荐对预期生存期为6-24个月的晚期癌症患者进行早期姑息 (PC) 治疗干预。然而,在实际临床实践中,姑息治疗的整合程度和时机仍存在争议。近期发表了一篇题为Palliative care integration and end-of-life care intensity for patients with NSCLC[1],旨在评估真实世界中姑息治疗的整合情况,并分析对NSCLC患者生命末期治疗强度的影响,以期为优化晚期NSCLC患者的综合治疗策略提供依据。【肿瘤资讯】整理主要内容,与君共鉴。
研究方法
本研究为一项回顾性观察性队列研究,纳入2018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在法国居里研究所接受一线免疫治疗±化疗的无驱动基因 (EGFR、KRAS、MET、ALK、ROS) 突变晚期NSCLC患者。研究者收集了患者的人口学特征、临床资料、姑息治疗干预情况以及生命末期治疗强度指标。生命末期治疗强度指标包括:生命最后30天内接受系统性抗癌治疗、急诊就诊、重症监护病房入院、住院时间>14天以及在医院死亡等。研究采用Kaplan-Meier方法估计总生存期和停止特定治疗后的生存期。采用单因素和多因素回归分析姑息治疗与生命末期治疗强度之间的关联。所有统计分析均使用R软件4.1版本进行,p<0.05被认为具有统计学意义。
患者基线特征
本研究共纳入149例患者,其中男性98例(66%),女性51例(34%),平均死亡年龄69岁(标准差为11岁)。在组织学类型方面,腺癌106例 (71%),鳞癌27例 (18%)。社会特征方面,53例 (36%) 患者为单身,14例(9%)患者负责照顾依赖人口,6例 (4%) 患者处于社会经济困难状况。14例患者存在一种或多种严重合并症(主要为心脏疾病、脑卒中和痴呆)。从首次发现转移至死亡的中位时间为10.1个月。
关键结果
整合姑息治疗干预
在姑息治疗整合方面,75例(50%)患者至少接受过一次姑息治疗团队的干预,首次姑息治疗干预到死亡的中位时间为2.3个月。值得注意的是,43例(57%)患者在死亡前不到3个月才首次接受姑息治疗干预。姑息治疗转诊的主要原因包括一般状况恶化(44%)、疼痛或其他严重症状(41%)、协助停止抗癌治疗的决策 (20%)、制定生命终末期(EOL) 护理计划 (13%)和要求加速死亡 (3%)。姑息治疗干预的平均次数为3.3次(范围1-10次,标准差为2.2),其中住院患者为2.1次(范围1-6次),门诊患者为2.5次(范围1-7次)。
此外,研究者发现接受姑息治疗的患者更可能得到其他支持性治疗干预,包括营养师 (88% vs 66%, p=0.002)、心理医生 (49% vs 16%, p=0.002) 和社工 (39% vs 15%, p=0.001) 的支持。少数患者接受了家庭护理,其中16例 (10.7%) 接受了家庭住院服务,3例接受了家庭姑息治疗团队的服务。这些数据表明,尽管姑息治疗已在一定程度上整合到NSCLC患者的治疗中,但其介入时机仍相对较晚,且覆盖率有待提高。
早期姑息治疗干预显著降低晚期NSCLC患者的过度治疗
在生命终末期治疗强度方面,研究发现97例 (70%) 患者在生命最后一个月内至少满足一项积极治疗指标。从最后一次系统性抗癌治疗到死亡的中位时间为36天(四分位间距16-90天),接受姑息治疗干预的患者这一时间较未接受干预的患显著延长(55天 vs 28天, p=0.001)(图1)。图2展示了停止系统性抗癌治疗后与PC团队干预相关的总生存期。此外,与未接受姑息治疗或姑息治疗介入时间<30天的患者相比,早期接受姑息治疗(>30天)的患者在生命最后一个月内接受系统性抗癌治疗的比例显著降低 (20% vs 51.1%, p<0.001)(表1),重症监护病房入院率降低 (0% vs 8.5%, p=0.03),住院时间>14天的比例降低 (7% vs 30%, p=0.001),在医院死亡的比例也显著降低 (18% vs 66%, p<0.001)。
图1 姑息治疗干预与末次系统性抗癌治疗至死亡的中位时间
同样,与未接受姑息治疗或姑息治疗介入时间<90天的患者相比,早期接受姑息治疗(>90天) 的患者在生命最后一个月内接受系统性抗癌治疗的比例显著降低 (6.2% vs 48.7%, p<0.001),住院时间>14天的比例降低 (6.2% vs 26%,p=0.018),在医院死亡的比例也显著降低 (10.3% vs 59%,p<0.001) (表2)。
表1 姑息治疗干预在死亡前30天以上与生命终末期治疗的关系
表2 姑息治疗干预在死亡前90天以上与生命终末期治疗的关系
多因素回归分析显示,调整其他因素后,未接受姑息治疗或姑息治疗介入时间 <30天是生命最后一个月内接受系统性抗癌治疗的独立危险因素 (OR=3.97,95%CI: 1.70-9.98,p=0.001)。未接受姑息治疗或姑息治疗介入时间<90天与生命最后一个月内接受系统性抗癌治疗显著相关(OR=23.1,95%CI: 5.21-177.0,p<0.0001)。此外,未接受姑息治疗或姑息治疗介入时间<30天与在医院死亡显著相关(OR=8.9,95%CI: 4.0-22.9, p<0.001),未接受姑息治疗或姑息治疗介入时间<90天与在医院死亡也显著相关(OR=12.3,95%CI: 4.0-53.9,p<0.001)。这些结果强烈提示,早期姑息治疗干预可有效降低NSCLC患者生命末期的治疗强度,减少不必要的过度治疗和医院内死亡。
结语
该研究通过分析法国大型综合癌症中心的真实世界数据,首次系统评估了姑息治疗对晚期NSCLC患者生命终末期治疗强度的影响。研究发现,仅50%的患者接受了姑息治疗干预,且介入时机相对较晚。然而,早期姑息治疗干预(死亡前>30天或>90天)可显著降低生命终末期治疗强度,包括减少系统性抗癌治疗使用、降低重症监护入院率和医院死亡率。多因素分析表明,未接受姑息治疗或姑息治疗介入时间<30天是生命终末期接受积极治疗和医院死亡的独立危险因素。
这项研究的重大意义在于为优化晚期NSCLC患者的综合治疗策略提供了重要的真实世界证据,强调了早期姑息治疗干预对改善生命终末期治疗质量的关键作用,同时揭示了当前姑息治疗整合中存在的不足,为制定相关政策和改进措施提供了依据。
本材料由阿斯利康提供,仅供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参考
审批编号:CN-145112
1. Martin, A., et al., Palliative care integration and end-of-life care intensity for patients with NSCLC. Lung Cancer, 2024. 192: p. 10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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