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妇儿工委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国家、省、市第七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妇儿工委的要求部署,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的工作职能,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扎实推进两个《规划》实施,突出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奋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两个《规划》实施
一是高起点编制第四周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坚持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在第四周期规划实施过程中,与全市“十四五”规划相衔接,强化目标分层管理,进一步细化二级支撑指标,责任定位更加清晰。在指标设定上,16项指标高于全省标准,为全省妇女儿童事业贡献沈阳力量。
《沈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
《沈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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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高标准召开沈阳市第七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于1月3日召开,沈阳市立即行动,1月14日上午,率先在全省召开全市第七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全面总结我市妇女儿童工作成果,并对下一步实施两个《规划》和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作出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协同发力。
三是高质量推进两个规划顺利实施。按照市统计局2023年度统计监测报告,我市妇女发展规划53项量化指标,31项提前达到2025年标准,儿童发展规划48项量化指标,35项提前达到2025年标准。
四是高频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沈阳市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培训进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实施方案》,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培训纳入市区两级党校主体班次。承办辽宁省宣传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亲子健步行活动、省媒体从业人员性别平等教育示范培训、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骨干教师示范培训。开展宣传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关爱女骑手春风送温暖”三八节活动。
二、推进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一是抓源头,强化儿童友好顶层设计。市发改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联合有关部门印发《沈阳市关于推进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召开沈阳市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工作动员会。将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纳入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12+1”赛道。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十五分钟生活圈规划》,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提供源头保障。
二是提能力,开展儿童友好培训交流督导调研。召开沈阳市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培训交流会。邀请国务院妇儿工委智库专家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员、国内先进城市负责同志围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背景、发展目标、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标准及实践要求等进行授课。市政府妇儿工委办赴各地区、各单位督导调研百余次,全面推进儿童城市建设。
四是聚合力,对标对表推动工作。新建10个儿童友好社区阅读空间,开展百场公益阅读活动进社区。推出10条沈阳儿童友好旅游线路,推动全市口袋公园项目改造中,增设儿童友好元素,在老旧小区、街路升级改造、“出门就健身”体育惠民工程等项目中,增设儿童游乐、运动设施和彩色喷绘等打造沈河区南塔街道翠塔社区儿童友好街区、沈北稻梦空间等儿童友好劳动实践研学基地、沈阳天地、万象汇等先行儿童友好商圈,推进全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来源:沈阳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