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寿康(1912年—1990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少将,陕西省清涧县人。1935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在军旅生涯中,历任连长、政治指导员、营长、团长、副师长、师政治委员、高级公安部队学院政治委员、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政治委员、第二炮兵学院政治委员等职。参加了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师政治委员、高级公安学校政治委员、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政治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后勤部政治委员。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90年4月13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78岁。
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5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时期,历任红军八十四师二团团教练,军委四科文书、科员,红二十八军军部参谋,第三团连长、政治指导员,延安县军事部部长,陕北独立第一营营长,陕北独立团团长,抗大学员,三边分区保安司令员,陕甘宁边区保安司令部教导营营长,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代司令员,三八五旅四团副团长、团长,三八五旅五团团长。参加陕北定仙、横山、劳山战斗和红军东征、西征等战斗,为扩大和巩固陕甘宁苏区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红军西征后,带领基干游击队在延安地区积极开展了游击战争,并与革命队伍内部的动摇分子进行了坚决的斗争。
1938年,入延安抗大学习。
抗日战争时期,任三边军分区保安司令员,陇东军分区副司令员、代司令员,八路军一二九师三八五旅警备第四团副团长、团长。在延安、子长、安塞和甘肃庆阳、镇原、曲子、合水等地领导抗日救亡工作,积极发展抗日武装力量,带领指战员开展大生产运动和大练兵活动,实现了部队生活自给,提高了部队战斗力,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为巩固陕甘宁抗日根据地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任陕甘宁三边警备区参谋长、延属军分区司令员、第一野战军四军十二师副师长。率部队参加了著名的延安保卫战和解放大西北的黄龙山战役、扶眉战役以及解放宝鸡、兰州等战役和战斗。他身先士卒、不怕牺牲、精心指挥、英勇杀敌,胜利地完成了战斗任务,为保卫延安和解放西北竭尽全力。
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师政治委员、高级公安学校政治委员、公安部队学院政委、第二炮兵后勤部政治委员。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他长期担任部队和学院的领导工作,为培养部队的中高级指挥员,为继承和发扬我军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加强和改进部队、学院和后勤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辛勤操劳,卓有成效,为公安部队、武装警察部队的建设和第二炮兵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呕心沥血、尽职尽责。
“文化大革命”中,白寿康身处逆境,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同林彪、“四人帮”的反党集团作坚决的斗争。粉碎“四人帮”后,积极参加揭批“四人帮”斗争。
1990年4月13日,因病在北京逝世,终年78岁。
获得荣誉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白寿康是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国人民军队优秀的军事指挥员和政治工作者。在长期的革命生涯中,始终保持着一名老共产党员、老红军战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坚定信念和高尚品格。他党性强,坚持原则,顾全大局,遵守纪律,富于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他廉洁奉公,艰苦朴素,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团结同志,联系群众;他对工作积极负责,一丝不苟。(解放军报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