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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江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4年扬州市江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1日至2006年11月12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025年5月1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angdu.gov.cn),查询《2024年扬州市江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angdu.gov.cn)下载报名信息表(附件3),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报名信息表电子档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zjdwtl@163.com。
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31日09∶00-11月1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0月31日09∶00-11月13日16∶00。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表24小时后,可通过邮箱或手机短信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网站公布。
3.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扬州市江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报名期间,扬州市江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扬州市江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扬州市江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超过11月14日17: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扬州市江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将通知后续考试等相关事宜,请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由江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组织实施。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考点设在江都区,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江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会同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江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面试人选递补及有关工作须在面试前3天截止。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江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进行陈述、申辩。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体育中心岗位面试主要考察运动训练教案设计与阐述等能力;公共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岗位面试主要考察编创能力、组织协调及岗位适应等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
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江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组织,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江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江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统筹负责。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江都区纪委监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514-86527953,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14-86557195。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江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6553881 0514-80804280
附件:(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1、岗位表
2、报考指南
3、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