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意见

文摘   2024-11-08 17:55   广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推动移风易俗工作走深走实,全面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移风易俗“五个统一”工作法的有关要求,现就全市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婚事新办。党员干部本人及直系亲属婚娶要树立正确婚恋观、价值观,带头抵制高价彩礼,倡导零彩礼,反对因彩礼过高造成家庭负债。操办嫁娶喜庆事宜,要坚持“非亲不请”的原则,除近亲属外,严禁通知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参加及变相收受礼品礼金。严格控制操办规模,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100人(按10人一桌共10桌),嫁娶双方合办的,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150人(按10人一桌共15桌),不得化整为零变相大操大办,严禁以分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变相突破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等操办婚礼,严禁报销或变相报销操办婚礼的费用。带头推行集体婚礼、植树婚礼、低碳婚礼等特色婚礼。

二、丧事简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带头树立践行文明、绿色、生态、低碳殡葬理念,党员干部及其亲属都应当带头实行火葬,倡导树葬、江河海葬等生态安葬方式。不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学校等公共场所大摆筵席或搭建灵棚、停放遗体,不沿街游丧,不拋撒焚烧冥币,减少燃放鞭炮。不使用豪华丧葬用品,不建豪华墓、家族墓。带头文明治丧、简化仪式,殡期原则在3天左右(非正常死亡除外)。对举办和参与治丧迷信低俗活动的及时给予劝阻和制止。

三、文明祭奠。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携带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上山入林,不组织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祭祀活动。积极推行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记、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祭祀文化。积极参与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带头祭扫先烈,带领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

四、余事慎办。原则上不举办或参加婚丧事宜之外的以满月、周岁、乔迁、开业、店庆、祝寿、订婚、升学、参军、谢师、履新等巧立名目的宴席,严禁以亲属或他人名义变相违规操办余事宴请活动,严禁为他人操办余事宴提供便利场所和条件,或担任“知客”“管事”“帮工”等职事。确需操办的,要小办和俭办,只邀请近亲属参加。

五、随礼有度。抵制人情攀比、厚礼薄情、以礼逐利的“人情风”。提倡红白事随礼不超过200 元,压岁钱不超过20元,邻里之间相互帮忙,不收取劳务报酬,反对跟风随礼、相互攀比。带头推行以一束鲜花、一句问候、一条信息等方式表达贺意、增进感情,不以礼金多少论亲疏,坚持人情往来情谊为本,让“人情消费”回归亲情友情爱情的本真,让轻利重情的优良传统成为文明自觉。

六、摒弃恶俗。带头摒弃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行为,严禁恶搞闹婚,低俗表演行为。严禁红白喜事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等行为。坚决反对集资大修大建豪华庙宇,举办大规模庙会等不良行为,旗帜鲜明反对封建迷信,不参与任何封建迷信活动。

七、守纪践诺。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履行报备程序,宴请人员要控制在备案范围内。备案要如实说明操办事由、时间、地点、规模、标准等,并对遵守相关规定作出承诺。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严禁办而不报、迟报、瞒报、谎报等行为。

八、健康生活。积极践行勤俭节约、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保持高尚道德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远离酒桌牌桌,严禁涉黄涉毒涉赌。保持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积极向上的兴趣爱好。主动净化圈子,自觉纯洁朋友圈、净化社交圈、规范工作圈、管住生活圈。

九、弘扬新风。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起“文明有我,先行一步”的思想,在推动乡风文明建设中做表率,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等各类公益活动,带头加入“四会一队”(即: 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禁毒协会、移风易俗劝导队)等村民自治组织,参与和支持“四会一队”议事工作,敢于担当,勇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
中共百色市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百色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中共百色市委员会组织部
百色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4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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