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嘉定新一批征地公告、补偿方案出炉!这次有你家了吗?!

民生   2024-11-08 16:32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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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沪(嘉)征地补告〔2024〕第1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嘉预征地告〔2024〕第104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嘉定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嘉定区江桥镇红光村朱家组 (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1073.59 平方米、建设用地 0.00 平方米、未利用地 0.0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1073.59 平方米。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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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沪(嘉)征地补告〔2024〕第120号

根据《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的有关规定,嘉定区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嘉)征地补告〔2023〕第60号)中涉及的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 《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198.45元/平方米。

青苗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


二、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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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

外冈镇&工业区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4〕第6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0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80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新建汇旺路(和陈公路-世盛路)道路桥梁和钱门塘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世盛路,南至道路红线,西至和陈公路,北至道路红线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工业区黎明村潘戴九组21050.4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500.01平方米、建设用地2156.47平方米未利用地2393.95平方米。

2、外冈镇北龚村李家组10993.5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899.9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093.65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2044.0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6399.95平方米、建设用地2156.47平方米、未利用地3487.60平方米。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4〕第5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0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80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国际汽车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恒涛路(吴塘河东-嘉松北路)道路桥梁及排水工程(嘉松北路交叉口部分)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嘉松北路,南至红线,西至吴塘河东,北至红线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嘉定区外冈镇冈峰村东长泾组80.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0.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80.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0.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江桥镇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4〕第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0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80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新建海蓝路(卧龙路-乐秀路)道路及桥梁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乐秀路、南至道路红红、西至卧龙路、北至道路红线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嘉定区江桥镇星火村5675.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35.00平方米、建设用地2740.3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嘉定区江桥镇星火村丁西组1058.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85.90平方米、建设用地67.20平方米、未利用地205.60平方米。
3、嘉定区江桥镇星火村小陈家宅组102.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8.10平方米。
4、嘉定区江桥镇星火村姚家宅组1858.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58.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8695.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584.30平方米、建设用地2807.50平方米、未利用地303.70平方米。

南翔镇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4〕第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0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80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新建安惠路(嘉前路-嘉程路)道路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道路红线,南至嘉前路,西至道路红线,北至嘉程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南翔镇永丰村二房组2141.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41.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南翔镇永乐村老东组895.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90.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5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037.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31.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50平方米。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4〕第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0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76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人民政府新建嘉运路(惠亚路-鹤槎路)道路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鹤槎路,南至道路红线,西至惠亚路,北至道路红线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嘉定区南翔镇永丰村1553.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553.9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嘉定区南翔镇永丰村白家组2562.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30.70平方米、建设用地1232.1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嘉定区南翔镇永丰村构菊组737.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37.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854.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68.10平方米、建设用地2786.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4〕第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0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79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水务管理所整治南翔镇北张泾(嘉好路-竖张泾)河道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竖张泾,南至河口线边界,西至河口线边界,北至嘉好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嘉定区南翔镇永丰村陈北组659.1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2.2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66.90平方米。
2、嘉定区南翔镇永丰村牌楼组1281.4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57.31平方米、建设用地14.93平方米、未利用地709.17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940.5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49.56平方米、建设用地14.93平方米、未利用地1076.07平方米。


来源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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