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再通报:19岁男子持械行凶后自残,原因初步查明!

时事   2024-11-02 21:48   辽宁  

日前

成都发生一起

19岁男生持械伤人事件

引发关注


现场视频显示,一男子手持一把小刀反复刮割自己的颈部,其旁边一名男子躺在血泊中没有动静,旁边还有一把锤子。周围有不少围观群众,大喊着“自杀自杀他要自杀”。随后有高新区警方赶至现场处理。



此前警方发布通报

犯罪嫌疑人雷某某(男,19岁)

已被警方控制

陈某某(男,32岁)

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通报发布后

关于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关系

有不少留言传出

今天(11月2日)

高新公安发布警情续报

2024年10月29日合作街道合作路某商住楼发生持械伤人事件后,我局迅速组织警力到场处置,将犯罪嫌疑人雷某某(男,19岁)有效控制,并将受害人陈某某(男,32岁)和犯罪嫌疑人雷某某(因自残喉颈部严重受伤)送医救治,陈某某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经医院救治,雷某某伤情有所好转,目前仍在救治中,下一步我局将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通过现场勘验、调取监控、走访摸排、询问目击证人等工作,初步查明:当日雷某某就工作时间调整问题到劳务派遣公司交涉,因协商未达到预期,雷某某取出包内榔头和匕首攻击公司工作人员陈某某。经核实,雷某某与陈某某并不认识,雷某某与劳务派遣公司不存在克扣工资等其他问题。


该案发生后,有网络传言该持械伤人事件因黑心中介克扣员工工资引发。经公安机关调查,违法行为人毛某(男,32岁)为博取眼球,将另一不相关的网络聊天截图与该事件关联,于10月29日15时许在网络平台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违法行为人罗某(男,33岁)在看过公安机关发布的警情通报后,仍于10月30日16时许故意将该事件与不相关的网络聊天截图编造为同一事件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毛某、罗某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依法给予毛某、罗某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来源:成都高新公安、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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