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第十五次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会经费收缴制度落实力度,推动重点企业、医院、高校全面纳入工会经费税务代收体系,11月26日,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陈晶玉,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杨新一行赴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天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大学以及麦积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就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展开深入调研。
调研过程中,工作组详细听取了各单位工会经费的计提、缴纳、管理及使用情况汇报,并对各单位在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此次调研特别指出,要严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胡焯在省税务局调研时提出的要求,全力推进已建会省属大企业及所属单位、省属高校、医院等纳入代收范围,确保经费代收扩面增量,通过构建信息实时、双向反馈机制,达成信息共享,实现工会经费应收尽收、均衡入库,确保工会经费收缴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调研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的重要意义,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主动配合税务部门,按期足额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各级工会组织需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税务代收工会经费政策的宣传工作,将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列为当前重点任务,按照工会经费使用原则和方向,加大基层工会经费投入,积极支持基层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保障职工法定节假日福利,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履行好社会责任,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施燕)
编辑 | 苏剑博
校对 | 闫雪瑞
审核 | 刘 静
投稿邮箱 | gsgrbwxgz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