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共有在册中小型水库57座,其中国管水库9座。2019年12月完成水库管理划界工作,库区划定管理范围线为校核洪水位线。2023年3月,省人大对《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条例中明确水库划界标准由上一版的“库区水域、岛屿和校核洪水位以下的区域。”调整为“库区水域、岛屿和水库征地线以内的区域;已建水库库区未征地或者征地线未达到正常蓄水位线的,按照不低于正常蓄水位线的标准划定。”
为进一步规范水库管理,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我市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最新修订的《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中的划界标准,对9座国管水库开展水库管理范围划界调整工作。经统计,此轮划界调整共划定水库管理范围线181199m,水库管理范围面积27958755㎡,大坝保护范围3471943㎡,设置电子界桩370个。此外,其余48座小型水库及新注册为小型水库的8座重点塘坝的管理范围划界调整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中。
编辑:张萌萌
来源:水利句容(基础分值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