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人轩
2020年以来,在历次市人代会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连续三年入选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近期,市人大专门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民生实事项目开展“回头看”。
“加装电梯后非常便利,本来打算换房,但现在还是觉得老房子舒服。”“我们很想装电梯,但有几户邻居意见不统一,不知道怎么办?”走访过程中,群众反响强烈,提出了许多问题和建议。从中可以看出,在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当下,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极大地改善了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出行便利性,有效解决了居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社会期待非常高。
老百姓期盼的事就是政府要干的事。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已经连续7年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表述从“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转为“推动解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去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出台,这是我国首部与老小区加装电梯有关的全国性法律。据此,各地都立足自身实际,出台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可见各级政府对这项民生实事的重视。
群众有期待,政府很重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理应成为全社会共识,但实际情况却不尽如人意。从国家层面看,据住建部的数字统计,建成于1980年至2000年的老旧小区约22万个,需要加装电梯的数量在200万部以上,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近10万部,加装率仅5%左右。从湖州本地来看,需要加装电梯的数量多于3000部,目前仅加装550余部,总体来看,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方面,理想和现实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前段时间,《看见》栏目报道了“共享电梯缘何遇冷?”再一次引发广大群众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关注与讨论。是现实问题?还是利益冲突?抑或是机制缺失?加装电梯难,群众意见多,有些还十分尖锐。从市人大走访调研来看矛盾的重点主要有两个。
“大多数人同意”还是“所有人同意”?一般来说,大家的事需要大多数人同意才能办。《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加装电梯须经本单元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但在实践过程中,部分业主特别是1楼、2楼等低楼层居民考虑通风、采光、噪音、房屋价值等因素,反对加装的声音很大,个别小区甚至出现不赞成业主阻挠施工,导致加装停滞的现象。加装电梯名义上是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即可,但只要有一户业主不同意,加装工作就很难有效推进。
加装“产权电梯”好还是“共享电梯”好?加装电梯目前有两种模式,对群众来讲,各有利弊。加装产权电梯,以总价50万元/台为例,除去政府 15 万元/台的补助及5万元管线搬迁补助,剩余资金需要居民根据楼层按比例分摊,越高分担越多,5楼居民大致要承担6-8万元,资金压力较大。日常维护管理成本一台电梯每年大致需要1万元左右,对此,物业公司与业主很难就管理费用达成一致,日常运行维护只能靠业主自发管理,存在安全隐患。而加装共享电梯,尽管前期小区业主不用承担建设费用,且长期运维监管也有保障,但建成后居民普遍反映收费太高。以南浔区南浔镇金象湾小区为例,根据不同楼层,年卡费用在756元/年-3348元/年不等,次卡费用在0.4元/次-1.6元/次,为了减少支出,业主只能尽可能选择不乘电梯,导致共享电梯运营方亏损严重,难以为继。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城市有机更新的一个重点,在这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治理到新阶段遇到的必然问题,折射的是个体得与失的衡量,法律与情感的冲突。对于这项工作,没有先例可循,也没有现成答案,必须向改革要出路,努力平衡利益之争、善行法治之力、狠抓机制之变,真正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从各地实践来看,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阻力有来自群众对通风、噪音、采光等方面的顾虑,但这些顾虑通过技术手段能得到有效缓解,人大走访调研过程中,不少已安装电梯业主反映,加装后通风、噪音、采光等方面的影响远没有之前想象的那么大,但对于电梯加装后带来的便利,绝大部分业主都给予肯定。客观来说,加装电梯主要是有益于高层居民,对低层居民来说获得感不强,甚至还有可能给日常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不同意加装也在情理之中。如何破局?关键在于找到利益的平衡点,在让高层住户享受电梯便利同时,低层住户也能因此受益。比如,北京市制定《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操作指引(试行)》,对一二层的业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方式有三种:一是可以优先选取停车位;二是加装电梯施工时,若一二楼业主有内部改造需求,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和施工单位可以帮助改造,并在费用上给予减免;三是给一二层业主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从加装电梯的筹集资金中出,具体补偿多少,由业主商议或由各区制定标准。笔者认为,对低层住户的补偿方式可以是形式多样,关键在于尽可能多听取低层住户的诉求,只要合法合规合理,可采用的应尽量采用。只有寻求利益博弈最优解,才能凝聚最广泛的加梯合力,真正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同楼层不同住户都可能有不同的诉求,引发矛盾纠纷也很自然,但在处理矛盾纠纷过程中,应该循法而行,依法而治。《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无论是高层住户还是低层住户,无论是装或是不装,必须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合法的手段和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202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第一批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共11件,几乎涵盖了所有涉及老旧加装电梯的纠纷类型,从中可以发现,运用法治手段并不是指鼓励群众通过诉讼方式来对待电梯加装,而是要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比如,浙江杭州某小区化解加装电梯纠纷时,当地街道办搭建听证平台,邀请各方参与听证,让法律专业人员释法,由人民群众讲理,让法治与自治有机衔接,使人民群众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自行化解纠纷,促使搁置4年的加梯项目“破冰”。当然,普法是调解的前提,人大调研中发现,许多群众对《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条款了解不多,对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更是知之甚少。因此,普及法律法规刻不容缓,这对促进居民形成加装电梯共识等有积极作用。
好的机制是执行成功的一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更是如此。当前,加装电梯主要依靠居民自治,前期业主意见协调,考验的是牵头住户的热情与责任,有时甚至为了一个签字,要反复上门,多次沟通,特别是面对部分业主的问题和诉求,有时也只能疲于应付。前期业主意见沟通的好与坏直接影响是否能形成最终共识,顺利推进电梯加装。在这过程中,街道社区物业等力量的参与至关重要,比如上海长宁区临汾路街道党工委在解决谁来牵头的问题时提出“把党支部建在电梯上”,在小区成立“加梯党支部”,由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担任书记,吸纳业委会、物业公司、派出所、律所、电梯公司等相关单位、组织的党员担任委员,调动各级党建网格资源,推动加梯提速,成效显著。加装电梯需要建立多方沟通机制,让所有业主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专业解答,切实做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在商量中逐步打消顾虑、化解心结。电梯模式选择上,要讲清讲透不同模式的利弊,特别是选择产权电梯,要将后期运维保护工作作为重要前置事项进行统筹谋划,不仅要“建”的好,更要“管”的好。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如何完善共享电梯的经营机制,怎样提高电梯卡的增值服务,比如加强与文旅、医院、物业等单位的合作,针对老年业主凭卡享受景区优惠、体检优惠、物业费优惠等等,既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又实现了共享模式的利益最大化。
发展向前,民生向暖。电梯虽小,但却承载着大民生。我们相信,只要本着为民的初衷,勇于担当,积极探索,定能让这项民生工作有序推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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