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书法艺术
中国书法的载体是中国文字——汉字。
最初的文字是为了实用。人们在长期使用过程中,文字不断的被美化,终于在汉末、魏晋南北朝时期升准为一门独立的艺术品种,并逐渐同实用分离。
实用字——主要是为了表达文字的含义,虽然有些人在写字时也常注意到美化,但美化在他们那里不占主要地位,而书法艺术作品则不同,其创作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艺术欣赏,文字内容的含义已退到次要或从属的地位。
中国的书法艺术在世界艺术史上是一朵奇葩。除中国和受中国影响的日本等国以外,其他国家都没有这门艺术。汉字最初为象形字,古代的埃及、苏美尔等国也曾使用过象形字,也曾有过书写艺术,但至少从公元一世纪以后已为拼音文字所取代。
西方的各种拼音文字虽也讲究书写的美化,但主要是以规整美为主,有很强的工艺性。正像西方学者所说:
“(它们)从来没有形成一门独立的艺术,依然停留在一种不受重视的艺术形式的等级上,只用来抄抄写写,主要用来服务于社会纯实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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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书法理论家包世臣说过:
“书道妙在性情,能在形质。然性情得于心而难名,形质当于目而有据。”
如将他所说的眼睛可以看得到的(当于目而有据)“形质”比作形式美,它是属于“能”的范围;而把他所说的“性情”比作内涵,则它是成于人的内心、又不太容易说清楚(得于心而难名),但它是属于比“能”更高的“妙”的层次。
内涵或说内容比较起形式来,的确是外表不易看清,至少不是一目了然,也不易说清;但它又不是不可捉摸。而是可以通过我们反复欣赏、深入了解和思考能够把握的。
比较起形式美来内容美在内涵上则更为深刻。一般来说,形式美悦人耳目,给人以感官上的快感;内容美却使人赏心,它感人更深,作用时间也更长久。
内涵美,或说内容美、内在美、精神美、性情美、意境美、意蕴美等等,其含义尽管不容易说清,或不容易说得全面和确切,但我们以为,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应该属于它的范围,或对于它有深刻的影响。
社会存在、社会美学观念的影响;所书写的特定的文字内容的影响;书家个人思想感情的体现;书家的个人气质、素养等的影响都会或多或少、或明显或隐晦的表现为内涵美的某些侧面。下面我们就详细来聊聊。
书法内涵美的影响因素
一、社会美学观念对书法美的影响
书法受社会美学观念的影响,因为人毕竟是社会化的动物。康有为说:
“人未有不为风气所限者,制度、文章、学术,皆有时焉以为之大界。”
晋代,士人崇尚玄学,出现了以王羲之为代表的潇洒、尚韵的书风;唐代继隋代以后,国家统—,讲求法制,出现尚法的书学;宋代开始追求个性解放,尚意书风成为书法主流等,都与所处时代审美趣向有关。
时代不同,书法风格、气息也就不同,这也是鉴别书法的一个重要条件。换句话说,不同时代的书法有不同的内涵美,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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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字内容对书法内涵美的影响
唐人孙过庭对王羲之所写诸帖从文字内容对其书法面貌的影响着眼,有过一段颇为典型的论述:
写《乐毅》则情多怫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恰怿虚无,《太师箴》又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私门诫誓,情拘志惨。
对于孙过庭的这些分析和“感受”,也有人持怀疑态度,以为书法的表现力没有这样细致,但文字内容对书法形象确有影响,在高明的艺术家那里,又确实是存在的。
如西周钟鼎上的文字,由于都是纪念性的文字,要“子子孙孙永受用”,所以都写得相当典重;汉代的墓碑,由于不是为他们尊重的死者树碑立传,因而写得规矩而端严。那时虽已有了草书,但无人以草书入碑,可见,书法的内涵美、书法的形象不能说与文字内容的要求无关。
三、书家个人思想情感的表现
表现作者的思想感情是一切艺术的本质属性,书法也是如此。古人对此已有深刻的认识。如唐代文学家韩愈评张旭的草书时说:
往时张旭善草书,不治他技。喜怒窘穷,忧悲、愉怿,怨恨、思慕、酣醉、无聊、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可喜可愕,一寓于书。
近些年来,一些书家对书法的抒情写意特别重视。但由于书法艺术表现手段的抽象性,在表现复杂感情上有其局限性,这也是应该注意的。
四、书家个人性格、素养的表现
如上面两条属于文字内容所要求的特定感情,或作者有感而发的一时情感。那么,此条所指则是一个人长期形成的、相对稳定的个人性格、文化素养、美学爱好等在书法作品中的自然流露。
常说的“书如其人”所指的主要是这种情况。因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又总是生活在一定时代之中,又受历代文化成果的薰陶,以及现实事物及思想的激励,所以它们又常常结合在一起,难以分得十分清楚。
但也无可否认,在一个书家的作品中,书家的基本性格、文化素养等又总是其作品的基调。如颜真卿写《争座位帖》时的愤激,写《刘中使帖》时的兴奋、写《家庙碑》时的庄重,都无一不是在其大气磅礴的总基调笼罩之下。
五、影响内涵美的其他因素
影响书法艺术内涵美(或说内在美)的因素,除了上述的诸多方面以外,还有一些内容,用形式美和上述诸方面很难包容,其他艺术品种也很少使用,但在书法艺术中却经常碰到,甚至须臾不可离开,如力、势、神采等等。以力为例,它在书法艺术中占有十分重要、十分突出的地位。早在汉末,蔡邕就提出:
“藏头护尾,力在字中,下笔用力,肌肤之丽”。
卫夫人《笔阵图》说:
“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
王羲之所以被尊为书圣,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他“字势雄强”,其笔能“入木三分”。有的人甚至认为“力”和“势”是中国书法的本质。这种情况,在其他艺术中是少见的。
总而言之,书法的内在美,或说内涵美,包括了自然的、社会的、历史的、现实的、个人的,以及书法艺术所特有的许多方面,所以它外形虽然比较单纯,内涵却十分丰富,甚至丰富到难于穷尽的程度,这些都是学习书法应该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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