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开心能拿到编号000001全市第一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以后不论是土地经营权还是流转,都不担心发生纠纷了,心里很踏实。”9月26日下午,福安坂中畲族乡坂中村村民阮先生接过由福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颁发的宁德首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开心地说道。
阮先生的“红本本”上清晰地记载着发包方、承包方家庭成员、承包方式、合同代码、承包期限、坐落面积等关键登记信息,明确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
过去,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由农业农村、林业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登记,由于不同部门间工作要求不一、登记标准不一、信息共享不及时,容易造成权属交叉重叠等各种遗留问题,不方便老百姓办理业务。为此,国家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效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将各类不动产登记职能集中整合到自然资源部门。在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宁德市自然资源局的指导下,福安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事项办理纳入不动产登记系统,并严格按照登记规程和“五级十五同”的要求及时办理登记。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标志着福安市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结束了土地、房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进入了不动产全业务统一登记的崭新阶段。下一步,福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将继续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深化数据共享、强化部门协作,依法保障农民承包土地权益,为推进乡村振兴增添活力与动力。
来源:闽东日报
编辑:方超
审核:张燕芳 王冠贤
终审:阮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