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重大项目服务中心
关于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610号)和《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人社发〔2020〕1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兴文县重大项目服务中心公开招募2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工作人员2名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条件;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人员不再招聘);
5.年龄在16—24岁失业青年(年龄:24岁及以下,指截至2024年11月26日未满24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三、招募程序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
2.报名途径:采取网络报名形式;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个人简历1份;
4.报名方式:本次招募就业见习人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报名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即可完成报名,邮箱为2318947710@qq.com 。收到报名资料后将陆续组织面试(电话通知),面试合格后予以录用;
5.公示:确定拟录用见习人员名单后,在兴文县重大项目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相关待遇
录用后,由县就业部门和本单位按照就业见习相关规定签订协议并落实待遇:购买意外伤害险,按照宜宾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见习补贴、伙食补贴。
五、相关说明
就业见习人员见习时间最长12个月,见习期满自动终止。如见习期内不能按照要求履职者,我中心将按照规定终止就业见习。
六、其他事项
(一)未按规定要求参加报名、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募相关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对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名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若无法联系本人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在招募各环节中落选人员,恕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四)联系方式:兴文县重大项目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0831-8822248。
兴文县重大项目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