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寻人!萍乡交警喊话260辆机动车车主…

汽车   2024-11-26 15:02   江西  

关于依法处理扣留车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湘东大队对2024年10月31日前,在执勤执法工作中依法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现对上述情况的被扣车辆向社会通告。
请被扣留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自通告之日起3个月内,凭有效证件前往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湘东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公安交警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置。

附:扣留车辆清单

特此公告


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湘东大队

2024年11月24日





◆来源:“萍乡交警”微信公众号
◆责编:王凡真
◆审校:吴伟
◆核发:陈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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