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唯一!入选省级指导案例

文摘   2024-11-05 15:55   江苏  







近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遴选公布了7起文娱领域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盐城市大丰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查办的“某酒吧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演出案”成功入选,7起指导案例中,来自县级执法机构的仅大丰和昆山两家。



案例概要



2023年12月,盐城市大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有9个抖音账号在抖音平台发布涉及孙某在盐城市大丰区某酒吧进行演出的视频和评论后,对上述内容进行远程勘验,并获取相关截图和录屏。经查,该酒吧在未取得演出许可情况下擅自举办演出,其行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盐城市大丰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细则》第四十五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演出器材,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开展专项行动  


今年以来,在盐城市局执法支队的统一组织下,大丰区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持续开展深化文娱领域治理专项行动,紧密结合现阶段营业性演出市场、娱乐市场等文化市场领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行动期间,共检查营业性演出活动、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剧本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95家次,有效规范了大丰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了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





下一步,盐城市大丰区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进一步做好文娱领域治理工作,推动全区文化市场规范、稳定、向好发展。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执法标杆。开展强化版技能训练与理论学习,特别提升执法人员在网络侦查、数据分析等方面的能力,确保执法队伍能够胜任新型文娱环境下的工作任务,不断提升办案质量。二是开展执法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从源头到终端的全方位执法闭环,提升执法效率,提高执法效果。三是广泛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的方式,强化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守法经营、规范经营意识。




来   盐城市大丰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编   辑:王之冲

校   对:张   汐

责   编:杨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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