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副总经理侯书文提前出井!罚款16万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山西阳泉盂县辰通煤业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晋(盂)煤安罚〔2022〕执02-1号;晋(盂)煤安罚〔2022〕执02-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矿领导未按规定跟带班下井 |
违法事实: | 你企业2022年3月22日生产副总经理侯书文(早班)提前出井,未按规定与工人同时升井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五条规定,依据《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你企业2022年3月22日生产副总经理侯书文(早班)提前出井,未按规定与工人同时升井。违反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五条规定,依据《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
处罚金额(元): | 16000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金额(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4-26 |
处罚有效期: | 2023-04-26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5-04-26 |
处罚机关: | 盂县应急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40322775177100C |
数据来源单位: | 盂县应急管理局 |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40322775177100C |
备注: | 单项罚款10万元及以上 |
入库日期: | 2024-11-18 13:39:14 |
最后一次更新日期: | 2024-11-23 05:08:31 |
公示日期: | 2024-11-18 13:39:14 |
报送部门: | 盂县应急管理局(盂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
另:
决定文书号:晋(盂)煤安罚﹝2024﹞16-1号;晋(盂)煤安罚﹝2024﹞16-2号
违法事实:本案为交办案件。2024年5月9日至13日,国务院安委办山西省矿山安全生产督导组第二工作组在对山西阳泉盂县辰通煤业有限公司进行抽查时,发现该矿
1、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未进行全员考核;
2、没有将采区排水系统纳入矿井联合排水试验,且未编制联合排水试验报告;
3、井底行人巷排水点位于矿井主要进、回风巷联巷中,其回风侧只构筑一道带调节风窗的挡风墙;
4、空气压缩机未按规定安装温度传感器;
5、井下中央排水泵房、行人大巷与回风大巷之间的排水泵房未安设温度传感器;
6、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及其联网上传主机未实现双机热备;
7、二采区东翼运输巷掘进工作面风筒传感器安装位置不正确;
8、煤矿未安设矿用人员管理系统检测标识卡是否正常和唯一性功能的装置。
以上行为分别涉嫌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三百一十四条、第四百八十九条第五款、第五百零五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7.7.3、7.7.4、7.11、《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5.1.7、5.2.1的规定。
罚金额(万元):29.00
处罚单位:盂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4-06-13
决定文书号:盂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9号
违法事实: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处罚金额(万元):1.00
处罚单位:盂县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日期:2024-06-06
决定文书号:盂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1号
违法事实:2024年5月28日,我大队对山西阳泉盂县辰通煤业有限公司进行复查,发现该单位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处罚金额(万元):1.00
处罚单位:阳泉市消防救援支队盂县大队
处罚日期:2024-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