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机动车行驶速度较快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行人、非机动车所受的损害
往往是最严重的一方
因此交通法规明令
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近日,陵水公安交警高速路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G98海南环岛高速181km路段处时,发现一男子正驾驶着电动车在应急车道上行驶,其身旁不时有车辆疾驰而过,情况十分危险。见此情形,执勤民警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将该车依法拦停。
经询问,男子称自己是想要从县城去往光坡镇的亲戚家中,但因对路况的不熟悉,一时迷路误上的高速。对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向其讲解行人、非机动车上高速的危害性以及违法性。
最终,执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邓某某驾驶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安全带离了高速公路,及时排除了一起道路安全隐患。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链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陵水公安交警提醒您:
不要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等车或骑车
高速公路沿线附近居住的居民
也请务必照看好家中老人与孩童
让其远离高速公路
审核:韦望舒 周幸姿
编辑:吴小静
投诉电话:83315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