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一男子散布网络谣言 被行政处罚!

文化   2024-11-12 11:08   青海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近日,杂多县公安局查处一起网络谣言案件,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杂多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杂多县居民达某,在2024年10月6日在微信群组发表不实言论,经查,违法行为人达某在微信群聊里面散布网络谣言,被多人看到,造成不良影响,扰乱公共秩序。其对本人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杂多县公安局依法对达某某予以行政罚款的处罚。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 5 日以下拘留或者 500 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警方在此提醒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

请广大网民文明上网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呼吁广大网民从自身做起

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对于编造、散布谣言

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一经查实

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来源|杂多公安

编辑|胖雷

责编|闫凤
总编|贾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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