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横栏镇一家五金制品厂老板因欠薪逃匿,不配合调查,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栏分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今年8月12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栏分局接到投诉,反映冯某在横栏镇经营的五金制品厂拖欠11名工人9个月工资16万余元,且冯某不知去向。接报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栏分局多次联系冯某,并发布《欠薪案件公告》《责令改正决定书》等要求该单位负责人出面处理拖欠工资事件,但一直未果。10月16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栏分局以冯某的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工作人员到现场留置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今年以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栏分局还向公安机关移送了廖某、覃某经营五金加工厂拖欠工人工资欠薪逃匿案,罗某经营五金制品厂拖欠工人工资欠薪逃匿案,向某经营木艺加工厂拖欠工人工资欠薪逃匿案,目前,公安机关已将上述3宗欠薪逃匿案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廖某、覃某、罗某归案后立即结清了工人工资,向某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进一步审查。
▲经案件处理后,用人单位现场向工人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拖欠工资一直以来都是社会重点关注的话题,劳动者的辛勤付出得不到应有的报酬,显然有违社会公平正义和相关法律法规,甚至触犯刑法。下阶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栏分局将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始终保持治理欠薪的高压态势,对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手段恶意欠薪的企业,将坚决移交公安机关“追逃”到底,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栏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