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陈某某、叶某、吴某某、王某······酒后驾车被查获

政务   2024-11-13 15:10   贵州  

喝酒可以

但喝酒了还开车

绝对不可以!!!

 众所周知

酒后驾驶

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但仍有驾驶员心存侥幸


为维护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按照秋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部署
正安公安交警持续在辖区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

案例一



查获时间:2024年 11月08日   02时22分

违法地点:正安县城尹珍中路200米

违法行为人:陈某某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    

违法车辆:渝AC5***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呼气式检测值:106mg/100ml


案例二



查获时间:2024年 11月08日   01时40分

违法地点:尖遵线89公里100米

违法行为人:叶某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    

违法车辆:无号牌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呼气式检测值:95mg/100ml


案例三



查获时间:2024年 11月07日   17时10分

违法地点:正安县东沙路100米

违法行为人:冯某某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    

违法车辆:贵CUJ***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呼气式检测值:44mg/100ml




案例四


查获时间:2024年 11月07日   23时32分

违法地点:正安县迎宾南路200米

违法行为人:雷某某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    

违法车辆:贵C6N***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呼气式检测值:29mg/100ml

案例五


查获时间:2024年 11月08日   02时36分

违法地点:正安县城尹珍南路200米

违法行为人:焦某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    

违法车辆:无

车辆类型:轻便二轮摩托车

呼气式检测值:22mg/100ml


案例六




查获时间:2024年 11月06日  22时11分

违法地点:正安县瑞濠街道办播州大道路段

违法行为人:陈某某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    

违法车辆:贵C0H***号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呼气式检测值:21mg/100ml




案例七

查获时间:2024年 11月06日   1929

违法地点:正安县安场镇乱石坎路段

违法行为人:吴某某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    

违法车辆:贵C22***号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呼气式检测值:136mg/100ml


案例八


查获时间:2024年 11月06日   19时52分

违法地点:正安县安场镇乱石坎路段

违法行为人:王某

违法行为:饮酒驾驶    

违法车辆:粤EB***号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呼气式检测值:22mg/100ml



酒醉驾危害性


1、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2、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3、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4、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醉驾成本






正安交警提示

酒后驾车  害人害己 开车一杯酒  亲人两行泪 保持清醒头脑  饮酒请勿驾车



监制/杨   姣      审核/湛劲松 杨辉
校对/ 李丽君    编辑/石丽玲  
来源/四、七中队

正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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