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马赟一行就《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到省律协召开立法座谈会,征求律师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马赟、法规二处处长杨学军、副处长吴方略、三级调研员卢勇、四级调研员秦姗姗、干部施东良,省律协副会长王小军、省律协副秘书长唐宏及7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代表共16人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王小军主持。
王小军代表省律协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到省律协征求律师对《条例(修订草案)》意见建议表示欢迎,对省人大一直以来对全省律师工作的关怀和支持表示感谢,并简要介绍了省律协的基本情况。
马赟表示,法律援助关乎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是暖人心的重要民生工程,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修订《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客观要求。律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认真听取律师对《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建议,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进一步的修改,通过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激发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让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众更便利地享受优质法律援助服务。
座谈中,参会律师畅所欲言,结合自身的法律援助实践,紧紧围绕《条例(修订草案)》中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充分发表了意见建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条例(修订草案)》应当更加明确、具体,便于操作和执行,同时要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公正、公平、高效,做到应援尽援,尽最大程度保障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
此次座谈会不仅为《条例(修订草案)》的完善提供了有益参考,也为推动我省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贡献了律师的智慧力量。
供稿:省律协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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