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记者从生态环境厅获悉,为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全省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
将按照污染程度
由低到高分为
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
并对应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据悉,四川已于2022年发布《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本次印发的《应急预案》是对原预案进行的修订版本。“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包含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等十一章内容。”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修改调整主要体现在预警启动标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规则、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内容和程序、区域应急联动要求等方面。例如,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启动标准上,此次《应急预案》取消了以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臭氧(O3)浓度作为预警分级指标,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并降低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的启动门槛。值得注意的是,区域应急预警启动条件由3个及以上相邻市(州)调整为4个及以上相邻市(州)。在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规则上,《应急预案》明确,因颗粒物(PM2.5)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因臭氧(O3)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不作强制性减排要求。因沙尘、山火、国境外传输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
《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内容和程序,例如将预警发布时间提前至48小时及以上,而此前为24小时至48小时。同时,增加应对过程评估内容,进一步强化移动源管控,要求建立重污染天气案例库等。《应急预案》还增加了省内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内容。例如,应急联动城市原则上启动同一等级预警,预警等级和应急响应时间不再依据城市预测预报结果确定。增加川渝地区联动预警内容,强化川渝地区协同应对。
“新修订的《应急预案》涉及多个领域管控,二十余个省直部门参与其中。”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尤其是在公安、交通、卫生、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了一系列更加具体且以民为本的措施,以保障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城市运行不受影响,老百姓生活不受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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