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男子在网上散布谣言
称“福州一学校组织签器官捐赠承诺书”
福州市教育局发布声明——
截至2024年11月3日20时30分,网上涉“福州一学校组织签器官捐赠承诺书”相关谣言信息已达1300余条,请相关人员立即删除该谣言信息。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即日起,如发现仍有人员继续传播该谣言信息,我局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此外,转发量达到五百条的信息如果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或者一年内多次实施诽谤行为且转发次数累计达到五百次以上,也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行为的入罪标准,包括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情况。
来源:央视新闻、央广网、福州教育、福州晚报
编辑:莫晓兰
校对:王国栋
校审:余运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