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计划招聘机关食堂厨师1名、厨工若干(也可以团队形式报名),招聘原则、条件及待遇如下:
1.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经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实践操作、体检等环节,确定招聘人员。
2.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强,服务意识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食品安全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非失信人员,无重大交通事故、吸毒、酒驾、赌博、被开除(辞退)工作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持有效的健康证。
(4)男女不限,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会大锅菜、面点,有机关、乡镇食堂工作经验优先,熟练厨房正常运作流程,能够独立完成厨房的相关工作,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3.工资待遇面谈。
2.报名地点:磐安县人民法院(新市路188号)
3.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资格审查由本单位负责。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的,取消面试、录用资格。
1.面试合格后,由本单位进行考察并确定实操人员名单,本单位将择期组织统一实操试菜,并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工作由本单位组织实施,本单位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录用。
3.录用人员与保安公司签订相关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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