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历届党委和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一穷二白的基础上,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全区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民生各项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凝心聚力、服务大局,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推动我区社会民生各项事业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全区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为摆脱贫困、改善人民生活打下了坚实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着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8年精准扶贫、5年脱贫攻坚,全区57个贫困旗县全部摘帽,3681个贫困嘎查村全部退出,157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党的十九大以来,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坚定不移用乡村振兴战略统揽“三农三牧”工作,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区农牧业发展蹄疾步稳,脱贫县农牧民收入快速增长。2023年,全区国家脱贫县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751元,较2017年提高7899元,年均增长10.3%;脱贫县(原国贫县)农牧民家庭户均房屋及建筑物面积68.3平方米,每百户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0.2台,每百户拥有产品畜561.4头,分别较2017年提高了28.2平方米、1.4台和215头。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较为低下,吃饱穿暖等基本需求尚难以满足。改革开放以来,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连续跨越几个台阶,从基本消除贫困到解决温饱再到全面实现小康,各族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23年,全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676元,比1978年增长160.7倍,年均增长12%;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21元,比1978年增长211.2倍,年均增长12.6%。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大力实施推进一大批稳农惠农财税政策,启动实施了多项惠农惠牧工程项目,通过巩固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增强农村牧区发展动力和活力。同时,在农村牧区大力实施教育惠民政策,使农牧民教育支出负担减轻;加快实施医疗惠民政策,有效解决农牧民因病返贫;重点实施扶贫惠民项目,贫困地区农牧民增收较快;持续推进安居惠民工程,农牧民安居乐业更有保障。随着全区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和一系列有利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财税政策的实施,我区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收入差距逐年缩小,由2010年的3.12下降至2023年的2.29。
一方面,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从1957年的192元增长到2018年的24437元,年均增长8.4%;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从1957年的76元增长到2018年的12661元,年均增长8.9%。另一方面,恩格尔系数快速下降,消费结构显著改善,我区城乡居民生活实现了由贫困、温饱到小康,再到整体富裕的历史性跨越。2023年,全体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7.6%,较2000年下降10.1个百分点。
随着城镇公共基础设施水平的提高,城镇管理水平也在同步提升,信息化、智能化和便捷化程度持续提高。2023年,全区人均城镇道路面积27.5平方米,是2002年的3.6倍;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0.6平方米,是2002年的3.6倍;供水普及率98.9%、污水处理率99.3%、生活垃圾处理率99.9%,分别比2002年提高21.7个、62.6个、66.6个百分点。2023年,城镇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开工26867套,极大改善了城镇低收入群众和农牧民工的住房条件。
75年披荆斩棘,75年风雨兼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社会事业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巨大成就。面向新征程,奋进新时代,我区将凝心聚力完成好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把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建设得更加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