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仁寿县公安局劳务派遣人员

政务   2024-10-24 15:35   四川  

公开招聘仁寿县公安局劳务派遣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工作,优化基础所队运行机制,更好的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我公司现公开招聘25名劳务派遣人员派遣至仁寿县公安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聘公告在仁寿汇智人力微信公众号、仁寿县人力资源市场网站http://www.rsrlzysc.com、大美仁寿APP、仁寿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共计25名。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视力要求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8(原标准)及以上或矫正视力均达到5.0及以上;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印记等);四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瘢痕、疤痕、色素癍;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文身或驼背;无癫痫,无隐性疾病等其他不适宜从事岗位工作的身心疾病。

其中:身高要求为168cm以上。

(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表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被开除公职的;

2.因违纪在人事考试禁考期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受到开除学籍、团籍处分或被勒令退学的;

5.本人或直系血亲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本人、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人员,以及在校学生;

8.曾因违反纪律规定被行政事业单位解聘的;

9.有过吸毒、酒后驾车、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岗位工作情形的。在报名过程中虚报、瞒报不适宜从事岗位工作的身心疾病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后被发现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七)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从本公告发布当日起计算。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流程为:发布公告→报名→心理测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入职


FIRST

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9时至10月30日17时,报名网站为(http://scrszp.ikaowu.com/)。

2.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并按报名系统首页的报考流程提示进行报名。考生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全部要求,专业要求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24年10月24日9时至10月30日17时30分,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查。

考生对填报信息自行负责。报名成功或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除招聘流程中告知的资格审查环节外,在招考任意过程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一律取消其报考或录用(包括已被录用的)资格。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10月24日9时至10月31日17时,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查合格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心理测试考务费50元/人。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24年11月1日9时至11月2日8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心理测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FIRST

现场资格审查


(一)审查人员名单:心理测试通过的人员开展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名单在仁寿汇智人力微信公众号或仁寿县人力资源市场网站(http://www.rsrlzysc.com)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地点:汇智公司,仁寿发展投资大厦B栋4楼。

(三)资格审查资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在考生报名网上打印。

(四)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缴纳体能测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准考证。

考生对填报信息自行负责。报名成功或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除招聘流程中告知的资格审查环节外,在招考任意过程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一律取消其报考或录用(包括已被录用的)资格。




考试


考试流程依次为: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为通过制,心理测试通过的考生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体能测试在心理测试完成后择期开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2.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体能测试形成差额即可开考,若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未形成差额,则调减招聘名额至形成差额。

3.体能测试标准:体能测试项目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相关标准进行。

4.体能测试项目:100米跑、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每项必测,每项测试满分100分,单项60分为合格,体能测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1000米必须为合格且其余三项中任意一项合格即为体能测试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或有任一项目缺考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2)

5.体能测试总成绩=100米成绩×25%+1000米成绩×25%+俯卧撑成绩×25%+立定跳远成绩×25%。

6.体能测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在仁寿汇智人力微信公众号或仁寿县人力资源市场网站(http://www.rsrlzysc.com)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开考比例为2:1。

2.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体能测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体能测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则调减招聘名额至形成差额即可开考。

面试资格复审由汇智公司进行,考生携带规定的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由汇智公司发放《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递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本环节只递补一次。

4.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5.面试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录用。

6.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在仁寿汇智人力微信公众号或仁寿县人力资源市场网站(http://www.rsrlzysc.com)上公布。




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除本文中第二项招聘条件第四条“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外,其余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考生加做毛发毒品检测。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由汇智公司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医院直接收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汇智公司组织复检考生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复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汇智公司根据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均不予聘用。



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对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




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仁寿县人力资源市场网站(http://www.rsrlzysc.com)或仁寿汇智人力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仁寿汇智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派遣到仁寿县公安局工作。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仁寿汇智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到县公安局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公安局认定为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递补


因政审、公示、入职等环节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征求用人单位意愿同意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环节,本环节只递补一次。




薪酬


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合格后薪酬待遇参照现行仁寿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执行。




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整个招聘工作由中共仁寿县纪委仁寿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审计大队全程监督。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咨询电话:028-35036333,

咨询时间:9: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附件:1.报名表

2.体能测试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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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胡涛 颜思卉
责编 | 杨宇
审核 | 黄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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