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大足交巡警在常态化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广泛利用有奖举报渠道,严查农村地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024年11月7日时13时17分许,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万古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在大足区铜龙路12公里处,一摩托车驾驶人存在酒后驾驶的嫌疑。接到举报后,万古大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查,11月7日12时40分许,陈某酒后驾驶摩托车,与群众举报的线索相符,被民警现场查获。经对陈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4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民警对陈某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