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5起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案例
为进一步加强计量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集中整治电子计价秤“缺斤短两”、计量作弊违法行为。今年以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纵深推进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围绕电子计价秤制造、销售、使用环节,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加强电子计价秤社会共治,查处了一批计量违法案件。为充分发挥行政处罚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效震慑计量领域违法行为,积极引导经营主体加强自律,诚信计量,公平交易,现公布5起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案例。案例一:西宁市某水产经营部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案。2024年6月25日,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城东区韵家口农贸市场内某水产经营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经营场所放置用于销售水产时称重结算的电子计价秤一台,执法人员将500克标准砝码放置于该电子计价秤上称重,通过按下电子计价秤上的不同按钮,显示不同的重量,该电子计价秤涉嫌为作弊秤,执法人员对该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经营部作出没收涉案电子计价秤、并处罚款1400元的行政处罚。案例二:海东市平安区某商贸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电子计价秤案。2024年8月15日,海东市平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超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某超市内蔬菜经营区一台顶尖牌ACLHS电子计价秤虽然贴有有效的检定标识,且在有效期内,但秤身无生产厂家、生产地址、型号等任何信息。经执法人员现场验证,判定该电子计价秤不符合检定规程要求,执法人员对该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海东市平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超市作出没收涉案电子计价秤、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案例三:海西州德令哈市某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2024年9月27日,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德令哈某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水果区、蔬菜区、大肉区使用的3台电子计价秤未经强制检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案例四:海北州祁连县默勒镇某批发部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2024年9月11日,祁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祁连县默勒镇某批发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使用的1台电子秤未经强制检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祁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计量违法行为处罚款3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案例五:果洛州玛多县某肉铺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案。2024年9月4日,果洛州玛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某肉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经营店使用的电子计价秤在按键面板“精品衡器值得信赖”的文字下面有隐藏按键,可以通过提前设置后按不同按键更改称重物品的重量,执法人员对该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规定,玛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经营店作出没收涉案电子计价秤、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青海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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