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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由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联合海委漳河上游管理局、山西省水利厅、长治市水利局及长子县水利局组成的核验组,到李村煤矿对矿井及选煤厂一期工程项目取水工程(设施)进行核验,该矿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
验收过程中,核验组先后到矿井水取水点、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水处理站、除氟车间、外排水在线监测站、入河排污口、选煤厂等地对该矿用水工序及计量装置进行了现场查验。随后,核验组听取了该矿关于取水许可审批落实情况、取水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设施的计量安装情况、节水措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污水处理措施落实情况等内容的汇报,并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全面审验。核验组一致认为该矿取用水设施、节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的设置和运行情况符合现场核验要求,同意通过核验。
核验组指出,取水许可管理是国家水资源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在生活、生产取水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批复方案,挖掘节水潜力,杜绝不合理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要严格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海河流域取水许可实施细则》规定,对监测计量设施进行定期检定和维护,保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并规范取用水台账管理,按时报送取水监测数据,切实掌握取用水一手资料,为推动水资源综合利用与保护贡献应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