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讯 | 李勇:《庭审发问及辩论的原理与方法》

文摘   2024-11-04 12:38   北京  

《刑事法判解》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陈兴良教授、车浩教授任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发行。刊物关注刑事司法领域的实务问题,诚邀学界和实务界同仁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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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勇,法学博士,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全国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全国经济犯罪检察人才,中政委及教育部“双千计划”人才,江苏省十大优秀青年法学家,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曾办理“辣笔小球”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及“瘦肉精”系列案等重大案件。所办理的案件先后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全国优秀审查报告、全国优秀公诉意见书。出版《互殴与防卫——优越利益原理下实体与程序规则重构》《结果无价值论的实践性展开》《刑事证据审查三步法则》《走出机械司法的怪圈》等著作9部,在《政法论坛》《中国刑事法杂志》《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人民检察》《检察日报》等发表文章200余篇。


本书目录


序言及后记节选

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律师张耀良说:

一个诉讼律师可以什么都不懂,但必须懂得发问和辩论!

无论是对于公诉人还是辩护人,庭审发问和辩论都是基本技能,但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庭审发问和辩论的重视程度不够。

随着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进,庭审的对抗性增强,越来越暴露出控辩双方对于庭审问题的技能匮乏和本领恐慌。或许有人会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导致庭审对抗性反而降低,其实不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初衷是繁简分流、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让简单的认罪认罚案件快速处理,让不认罪认罚的复杂案件更加精细化审理,让不认罪认罚的案件更加彻底地贯彻审判中心主义。换言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为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创造条件的。可以预见,今天以及未来,不认罪认罚案件的庭审对抗性将越来越强,对庭审发问和法庭辩论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时至今日,一些热点的重大复杂案件,庭审持续数日、数周甚至数月的现象并不罕见,旷日持久的庭审发问、法庭辩论也不再新鲜。但是这些激烈对抗的庭审中暴露出的庭审技能水平不高、庭审文化不成熟的现象也十分突出。是时候要认真对待庭审了!

新时代的法律人既需要敢于“庭上见”的底气,更需要“庭上见”的能力。


如何开庭?如何进行庭审发问?如何进行法庭辩论?长期以来,这些问题的答案是“跟着感觉走”。很多人认为这些专业技能都是不可言说的,也是无法传授的,只能通过在实践中试验和试错来学习。正如威廉.特文宁所言,这是一个严重理性化不足的领域!如所周知,威廉×特文宁曾经发表过一篇著名的演讲——《认真对待事实》,其实他在1986年还发表过一篇演讲——《认真对待技能》,他指出,“关于法律专业技能的理论和研究严重不足,这些技能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抽象出来或以其他方式加以识别,从而使它们能够并适合在教育机构中系统地教授、学习,似乎没有连贯或明确的理论。”“我们对实践训练的理论太少,而不是太多”,他发出振聋发聩的呼吁“认真对待技能”!《魔鬼辩护人》的作者伊恩×莫利也认为“讼辩是一项技能,一项关于说服的技能,是一门艺术,而非科学”。人们有意无意地贬低了论辩与说服艺术的科学性和理性化,难怪作为“人文科学女王”的修辞学——无论是作为研究好好说话的旧修辞学还是作为辩论、论证艺术的新修辞学——在当今社会都是如此地低调甚至孤寂。

实务界有出庭经验的大有人在,但是体系化、系统化、理性化进行归纳总结者极其罕见;理论界试图对此进行研究者大有人在,但是因为缺乏实战经验进行系统研究者凤毛麟角。这导致现有关于法庭辩论和交叉询问的著作极少,个别著作属于“流水账”式的记录,缺乏基本理论和原理的阐述。然而,没有理论的经验是盲目的,没有经验的理论也是空洞的。

本书作者从事公诉工作十多年,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近千件,同时又有丰富的检察实训课程研发、授课经验,在《庭审发问及辩论的原理与方法》这本书中,作者坚持走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第三条道路,最大限度地挖掘交叉询问和法庭辩论所蕴含的理论原理和程序价值;复盘了大量案件,查阅了大量中外文献,最大限度地提炼自己十余年的出庭经验与教训,凝结成这部与众不同的著作。



聚焦技术含量最高的庭审发问与法庭辩论两大领域,原因在于无论是公诉人还是辩护人,最为熟练的是出示证据和发表第一轮的辩论意见,因为这是可以事先准备好的,但是对于质证、询问、交叉询问、第二轮及之后的辩论,则常常不尽如人意。本书上篇“庭审发问”,从庭审发问的基本原理出发,以询问的规则为基础,系统展示直接询问、交叉询问的策略与技巧,并专门讨论了如何询问专家证人;下篇“法庭辩论”,从法庭辩论的基本原理出发,以法庭辩论的基本规则为基础,系统展示法庭辩论的庭前准备、法庭辩论的策略与技巧,并专章讨论程序性辩论的应对之策。
单纯的口才、辩论技巧或许一年半载甚至三五个月的集训就可以见效,但是具有深厚理论基础和高技术含量的庭审发问和法庭辩论绝非靠短期集训可以实现。制作一个庭审百问百答清单或许确实能解决一部分问题,但是庭审瞬息万变,如何能穷尽这份清单?又如何能保证不机械套用而活学活用?关键还是探究基本规律和基本原理,正如卡尔·卢埃林(Karl Llewellyn)所告诫的:

“没有理念的技术是一种威胁,没有技术的理念是一团糟。”


很多习以为常的做法,一些所谓的庭审技巧“祖传秘笈”“万能模板”,已经不符合时代的发展,但违背现代诉讼原理甚至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做法依然在使用。实践中,一些有重大影响的案例,因为发问不专业、不符合诉讼原理,造成庭审被动的事例屡见不鲜。

本书既总结技巧,更注重原理探究,对类似上述的问题从原理角度进行反思,从实践角度重新提炼技巧。在写作过程中,作者尽量跳出公诉人的身份局限,去观察辩护人的出庭技能,不断地往返于实践与理论之间。故本书不仅适宜于检察官和辩护人阅读,也适合法官阅读如何把握指挥庭审,还可供学者研究参考。

认真对待庭审技能,从庭审发问、法庭辩论的理性化整理、原理探究开始。本书只是一个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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