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振波,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山东桓台人,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文学学士。
现任山东省淄博市委常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24年10月,宋振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人物履历
1982.09—1984.07,山东省滨州师范专科学校化学系化学专业学习
1984.07—1984.10,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索镇一中教师
1984.10—1985.01,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教育局办事员
1985.01—1989.09,山东省淄博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科员(其间:1986.09—1989.07北京师范大学中文专业函授学习,1989.10获文学学士学位)
1989.09—1991.09,山东省淄博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1.09—1992.11,山东省淄博市委组织部副科级巡视员
1992.11—1995.05,山东省淄博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巡视员
1995.05—1997.03,山东省淄博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1997.03—1999.08,山东省淄博市委组织员办公室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1999.08—2001.02,山东省淄博市委组织部助理调研员(1997.08—1999.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政法专业学习)
2001.02—2002.12,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2.12—2003.01,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3.01—2007.01,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7.01—2007.11,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委副书记(2004.09—2007.06山东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7.11—2010.04,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委副书记、齐鲁化工区工委副书记
2010.04—2010.05,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齐鲁化工区工委副书记
2010.05—2015.06,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齐鲁化工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5.06—2016.01,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委书记,临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临淄区委党校校长,齐鲁化工区工委书记
2016.01—2020.01,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委书记,临淄区委党校校长、齐鲁化工区工委书记
2020.01— 山东省淄博市委常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担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
工作分工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发展改革、对外经济合作、对口支援、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生产、国资监管、营商环境、行政审批服务、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公开、统计、机关事务管理、国防动员、发展战略研究、大数据、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物流产业发展、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电力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廉政建设、信访工作。
分管淄博高新区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大数据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市物流产业发展中心,齐商银行、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市财金控股集团、齐鲁创投公司、市能源集团、国兴产发集团、数字淄博运营发展公司。
联系各民主党派,国网淄博供电公司、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及驻淄通信企业,驻淄中央和省属国有工业企业。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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