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14时50分左右,苗某某饮酒后驾驶豫K8***8的黑色越野车行驶至许昌市新兴路与霸陵路交叉口西200米时,被许昌交警五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苗某某体内酒精含量5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许昌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杜绝酒驾醉驾,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务必遵守交通法规,合法驾驶。
来源:许昌交警
2024年11月22日14时50分左右,苗某某饮酒后驾驶豫K8***8的黑色越野车行驶至许昌市新兴路与霸陵路交叉口西200米时,被许昌交警五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苗某某体内酒精含量5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许昌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杜绝酒驾醉驾,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务必遵守交通法规,合法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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