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强被逮捕!

时事   2024-11-07 10:50   新疆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志强决定逮捕



记者11月7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司法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志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志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新华视点

编辑:马风洁 

新疆法治报
新疆法治报社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