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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7日,一贯刑辩团队马耀东律师代理的黄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罪”(后变更指控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独山县公安局作出了“撤销案件决定”的决定。至此,该案历时两年七个月,终于尘埃落定。
2022年4月,经张新年律师介绍,接受家属委托担任黄某辩护律师。到达当地后了解到当事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当时案件处于侦查阶段且正值疫情严控阶段,会见成了一个难题。由于当地没有视频会见设备,经过和办案民警及公安局领导充分沟通,同意通过微信聊天方式进行了会见。通过会见,了解到当事人黄某在办案地有固定住所,不符合“指居”条件。
同时了解到涉案产品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销售的化肥包装标识被鉴定为不合格;一部分是放置在“工厂待检区域”、尚未经过出厂检验的试生产新产品,被鉴定为部分指标不合格。初步判断该案不构成犯罪。
会见结束后,当即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并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办案机关也很给力,很快为黄某办理了取保候审。
在审查批捕阶段,辩护人多次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独山县检察院办理本案的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展现出良好的法律素养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双方的沟通充分而顺畅,检察机关不久做出了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辩护人再次飞赴独山县,与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入沟通交流,并提交了详细的“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 就在检察机关作出不予起诉决定前夕,公安机关也决定撤回案件。
至此,当事人从最初被指控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罪”,后变更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最终迎来了大结局——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特别致谢: 张新年律师、刘录律师、杨卫华律师在本案办理中给予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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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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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耀东律师,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一贯刑辩团队主力成员,风格硬朗、专业过硬,极富行动力,参与代理过大量在全国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主要包括包头案、武汉远成案、芜湖谢留卿案、阿里性侵案、商丘三潘案、遵义张某涉黑案、衡水电刑案、河南杨某诈骗无期申诉案、洛阳李某涉黑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