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7种能力 搭建孩子未来生存力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有关规定,体育总局对《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以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此前发布的《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21〕131号)、《体育总局关于设立和调整部分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22〕192号)同时废止。
国际象棋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1.可授予等级称号的小项(以下小项外的其他小项不得授予等级称号):
(1)个人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2)团体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2.上述全国比赛个人各小项须至少有17人、团体各小项须至少有9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省级比赛个人各小项须至少有15人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上述比赛未单独明确可授予等级称号具体组别的,仅一个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4.上述国际比赛“达到上场率”是指团体项目上场比赛运动员上场率须达到 55%以上;上述全国比赛“达到上场率和胜率”是指团体项目上场比赛运动员上场率须达到 55%以上且胜率须达到 60%以上。
5.除全国智力运动会外,上述其他全国比赛赛制不得少于 9 轮棋,每轮棋每方用时不得少于 60 分钟;省级比赛赛制不得少于 7 轮棋,每轮棋每方用时不得少于 60 分钟
常青藤国际象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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