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报考人员完成缴费后,自11月30日8:30起,可登录公开招考专题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快速进入下载入口)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均为100分;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分为综合市区、综合街镇、行政执法3类,其中,综合市区适用于市级机关和区级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综合街镇适用于乡镇街道综合管理类职位;行政执法适用于行政执法类职位。职位类别为综合管理类(公安)、综合管理类(外事)、专业技术类(审计)的职位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相关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说明)可在公开招考专题网站查询。
综合管理类(公安)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30%、30%的比例合成。综合管理类(外事)、专业技术类(审计)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25%、25%、5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的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50%的比例合成。
笔试时间:12月7日、8日
12月7日下午:14:30—16:30 专业科目考试
12月8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月8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参加考试。报考市级机关的(含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考场一般安排在市内六区和部分高校;报考区级以下机关的,考场一般安排在所报考的区。考场具体安排根据需要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