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写好巡管护治的“水文章” 绘就河清海晏的“新画卷”

文摘   2024-11-20 12:03   青海  

近年来,海晏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方针,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持续强化河湖长制落实,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坚持顶格推动,各级河长履职更加有力。建立健全“双总河湖长”的县乡村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完善“巡查管护、联防联控、问题整改、监督考核”4项工作机制;召开河湖长制暨林草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河湖长制重点工作;双总河湖长率先垂范,对巡河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亲自督促属地乡镇和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河湖长制工作,作出具体批示部署。在县级总河湖长示范带领下,各级河湖长强化政治担当,主动履职尽责,持续开展巡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巡河巡湖工作20661次。

坚持权责统一,工作机制运行更加有效。修订和完善《海晏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河湖长制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充分发挥河长办、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职能,建立“河湖长+检察长+生态警长”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有机衔接,不断提高水环境治理、管理、保护水平,有力助推全县水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海晏县2024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进行季度考核,对行业部门进行半年督查,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职责。

坚持多措并举,河湖管理基础更加夯实。紧盯垃圾入河、河道采砂、河湖乱占、乱建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保护母亲河”行动;采取多部门联合巡查,强化跨界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开展“河湖长+检察长+生态警长”巡查,定期与邻县河长办开展跨区域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巡查工作,进一步强化跨界河流共商、共享、共治、共管,确保巡河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开展多部门联合巡查5次,跨区域巡查2次;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累计全方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30余次,培训各级河湖管护员8次。

监制贾   平     任编辑刘   东

校对:冯昱骅    信息来源:海晏政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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