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钱了!延续至2025年底

文摘   2024-11-03 11:40   江苏  


日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
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
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公告,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公告执行至2025年底。


具体来看,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通讯员:中国政府网
编   辑:陈丽丽
校   对:张   汐
责   编:陆   卉
声   明:凡“大丰融媒”原创稿件,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及原作者,不得随意修改稿件内容!部分稿件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大丰融媒陪伴您每一天

大丰融媒
本公众号由大丰区融媒体中心运营,发布政务信息、城市形象宣传信息、各类服务社会的民生信息等。
 最新文章